宫颈癌和乳腺癌是严重威胁女性生命健康的恶性肿瘤。2026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0元人民币救助。
2026年“两癌”救助申报已经开始,请收下这份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低收入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2.各乡镇(街道)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及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个人申报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规范、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各项材料齐全完备、病种病情符合救助条件。
展开剩余51%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申请人签字及承诺人签字需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村(社区)盖章);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
3.低收入证明材料(属地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
4.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17日。
工作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17日。
3.注意事项:历年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以前申请过但未得到救助,现在仍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可以继续申报救助。
纳雍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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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郝娜娜
一 审 | 林 勇
二 审 | 谭 智
三 审 | 张 岳
来 源 | 纳雍县妇联
发布于:北京市